民国十一年,溥仪(姜文 饰)与婉容(潘虹 饰)结婚。1932年,溥仪与婉容在日寇挟持下来到长春伪满洲国“执政”,做起了日本人的傀儡。由于受人挟持与监视,溥仪的日子不好过,婉容更是度日如年,她跟溥仪完全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毎日靠吸食鸦片麻醉自已。她的苦衷引起侍卫李越亭(刘威 饰)同情,不久,二人越轨致婉容怀孕。太监李长安(正华 饰)发觉后密报溥仪,溥仪闻讯雷霆大怒,他把婉容打入冷宫,并把李越亭折磨致死,婉容知道后精神失常。数日后,溥仪迎娶中学生谭玉玲(傅艺伟 饰),并封其为“祥贵人”。但生性正直的谭玉玲这时却引起了日本人的注意......
很欣赏监察长这个体制内角色的刻画,
有被印度的近代史震撼到,人权是一条漫长的道路。
印度电影和韩国电影敢于刺破黑暗的这份勇,真的令人肃然起敬!
人和人的屠杀,人和神的谈判,人和鬼的较量。印度的电影可以改变人心,印度的律师可以改变历史。
如果法官也没有良知呢?每个国家都有垃圾,中国也不例外
而贱民人数占据印度人口接近五分之一,被誉为天生下来的不可接触者,就是比姆才让这些歧视和贱民标签被去除,但这部影片描述的并不是杰伊比姆的故事。
和药神一个思路,人物脸谱化,事件简单化,严肃议题类型片化,我也不会用“连XX都能拍出关于XX的电影”这种话来夸人了,毕竟你连漫威都看不了,人家拍个你拍不出来的不很正常嘛
普法啊!“为了民主,我们必须是极权主义者”,印度很布尔什维克啊。
故事本身不错,但电影的节奏,情节转换实在是有问题。
电影是强大的武器,但重要的是我们通过使用它来保护谁......
音乐铛铛铛的往观众脸上砸,其实是降低电影现实主义力度的。
很印度,不过戏剧性不那么强,更加真实。社会价值大于电影价值。主角出现的似乎有点晚?看了好久才知道,哦,比姆大概是这个律师,主角也是他,而不是最后的死者。
一部电影未必能对根深蒂固的社会顽疾产生根本的影响,但是能看到每个社会都有推动社会进步之士的坚守。开放题材限制,印度也逐渐涌现出了不少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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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好有型,律师袍衣角飞扬,神挡杀神的样子仿佛手持天平与利刃的韦驮天。相比之下其他人浮夸的印式表演和抢戏BGM都显得瑕不掩瑜,毕竟民权律师这种职业在我国实属不可被刻画、不可被谈及、甚至不可被需要的。
种姓制度、低等部落,当一个群体被制度化的排斥于社会之外的时候,没有任何司法能解救。
为本片所折射出的良心起立致敬!种姓制度、贫富悬殊、妇女地位低下、卫生条件落后、宗教迷信……使我依然不认为印度是文明的现代化国家,但并不能否认这个国家是完全没有希望的,是不会进步的,而进步不能指望TZ的自我优化,进步是每一个人的一小步,从一点点的努力争取而来,内部监督往往无效无力,外部监督才是正确之路。本片的主角律师是一位包青天式人物,将矛头直指暴力机器之一the police,凭坚毅与正义将公道还之于民,这恰恰是底层民众最希望看到的,印度拍出来了并展现出来了……反观我们,或许可能永远也拍不出来了吧,是因为不公不存在吗,未必
其实也很好理解,中国人心中的顶尖高手也是扫地僧、风清扬这类,不得不说,某种程度,他们更像现在的印度人而不是现在的中国人
“我相信事实。” The Lawyer.
资本主义国家的好处是什么都可以拍,但是拍了也没什么用。制度问题说到底还是人文问题,任何制度都是在人的操控下进行,人文落后,制度也无法挽救。最终救赎部落男子的,说到底,还是良心二字。可是,又能如何?印度的问题仍旧比比皆是,当人文落后,每个人都习以为常,良心二字又能起到多大作用?印度的种姓制度不毁,根本无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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