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FA/1972/15‘/VOSTF/16mm
d'après « I cani del Sinaï » de Franco Fortini.
有权的人的儿子杀了有钱的人的女儿,让穷人家的儿子去背锅。(人穷不老实也泡夜店),律师不屈服权贵剑走偏锋做了一份假的证据,让有权的和有钱的双方私下自相残杀解决。最终帮穷人打赢官司。这是什么狗血淋头的剧情啊。
配音出戏,剧情糟糕,法庭辩论如同儿戏,毫无新意和看点。
不少港星老戏骨。凶手接受采访时那帮记者群演太不专业了。一个警察转移证人太假了。开头时口口声声说法律是信仰不是生意的人,最后也要放弃,这也是为什么他连输12场的原因吧。结尾处的自白是唯一亮点“为下一代维持一个不论贫富、不论身份,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这时廖启智的眼睛从侧面看是泛白的。
结尾烂尾了,虽然解释了但仍然是突兀地反转,强行的胜利。并且还是大佬的胜利,本质上没有改变世界。
香港电影的衰落 如此多大牌也无法拯救糟糕的剧情 结局太仓促和理想化了
怎么说好呢?感觉苍白无力,没什么可以看的地方,除了方中信的帅
这不是电影,这就是硬塞啊,老师们,你们都不睁睁眼吗?
哪里会有绝对的正义,最后一段陈词,就当是理想主义的自白。朋友多了路好走。
设定挺有迫感的案件,但却演绎的没有一丝压力,这种正义来得蛮轻松自在的感觉很不爽啊
其实,这片子没有表达完整,但是,在最后方中信的陈词里,把本片引入高潮部分!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
意料之中的故事情节 除了女主和廖以外 演技一般
掲露香港几个问题:
感觉好久没有看过这么精彩的法庭戏了。而且还是智叔的遗作。
剧中有句台词,大概是:“对有的人来说法律是一门生意,但对有的人来说法律是一种信仰”。毕业快20年,已经说不出法律还是不是我的信仰。
是一个可以更加精彩的故事,但拍的略显平庸,普通话版本的对白没什么情感冲击,配乐和剪辑也没有使电影更加好看,最后的理想化独白也是强行升华主题,看完只觉得可惜。
方中信廖启智的表演还是很到位的。
KC不做对家做同场;庭审与勾心斗角得个样。脉络散乱不成章,气势未聚过早泄。最有趣处实则应在方生的小手段和智叔的大决意,但最大篇幅却落点于相互勾结的阴暗处。阴暗并非不足道,但起势凶得仿佛要谴责些什么,还不如闭嘴好好做戏。戏如人生,戏没做好,谈什么人生?
垃圾啊!前面搞得困难重重,后面分分钟就搞定了这么大的集团。郭老板的倒戈也是太快了一点
只能说新一代的港片编剧同新一代的香港演员一样青黄不接、乏善可陈,全剧都靠着老戏骨的支撑。
10月。实际上,就真的挺无聊的,也挺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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