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片是中国第一部反映微信朋友圈百态、网红现象,倡导“世界无手机日”、拒做“低头族”的正能量喜剧电影。
李诚,忠厚老实、诚实守信,为了亲情、爱情愿意放弃一切;余华,急功近利、虚荣浮躁,为了名利可以不择手段;两人是发小。1997年的夏天,李诚为了给女友回BP机借用一大汉的大哥大,不小心弄掉到了地上,大汉非常愤怒捡起大哥大砸向李诚的脑袋,致其昏迷失忆了近二十年。李诚康复后已是信息高度发达的今天,对微信朋友圈、微信红包等一无所知,与当今社会格格不入,闹出了不少笑话。李诚非常痴情的寻找着失联多年的女友张丽,但始终无果。在余华的建议下两人开了一家“华诚网红策划公司”,按余华的话说开网红公司的主要目的是把李诚捧成网红,好让张丽找到他;其实是余华自己想成为网红获得名利罢了。网红公司开业不久,故事就发生了惊人的巧合,当年用大哥大打伤李诚的那个大汉成了公司的大客户,想花100万把女儿捧成网红。而曾经偷过李诚和余华手机的两个小偷却离奇的成为了公司的员工,立志要转型干“朋友圈诈骗”,好戏就这样上演了……两小偷假戏真做,利用网红公司的平台成功骗到了大汉的100万。大汉暴怒给余华、李诚开出了“最后通牒”,还要砍掉两人的手。绝境中思想单纯、为人朴实的李诚发动朋友圈的好友成功举办了“朋友圈年度盛典”,不仅兑现了大汉的“最后通牒”,还意外的成为了超人气网红,同时还倡导推生了“世界无手机日”,各地纷纷响应“拒做“低头族”!幸福常拥有!”。
噢对了,为了省500万掩盖证据,就开始当街见一个杀一个,什么年代了还有这么脑残的党魁!?
但总的来说,因为有他两,所以还是可以看看吧。
几位演员演得很好 故事情节也有的看 就是最后的逻辑太次了 官司赢就是因为一方富豪想把另一方扳倒 关键证据还是靠收买得到的 靠钱
小混混运气值爆棚啊,睡了富二代、被诬陷打赢了官司,直接开直播肯定能发财
殺妻兇手作為破局牽線人設定得不錯,不算為了過審而加上自首一鍋端的話,利用偽造証供標榜人無完人、公義賽高就有點畫蛇添足了
看老戏骨演戏太爽了,但是剧情的每一次反转,我怎么都觉得突然又平庸呢…
电影不应该拍的像TVB电视剧。情节是完整的,以前现在未来同样有逻辑联系。男主明显是古美门式的律师,正义但又不死板。问题在于本片看完,最大的感受是“正义要通过有钱才能打破”,并且所有的重大问题都是靠死者爸爸翻盘,这就丧失了一级指控的“指控”的重量表现内涵了——特别是找检控的时候,竟然只是花钱买问题?我还以为要体现检控辩护共锤真正的犯罪者的桥段。整体表现远远不如多年前的《全民目击》。甚至我短评有一点剧透,我都觉得无伤大雅。
怕死的反面,又会变得更勇敢和更有担当。因为想做一个更好的人,创造一个更好的世界给他们。
这种伸张正义,法庭对决的桥段只存在于影视剧的幻想中,逻辑硬伤,看开头就知道结尾。给老戏骨加一星。三星吧
-要是被控老爸凶残点
挺一般的 香港电影确实不行了20211103
与其说是律政剧,不如说是复仇片,剧情依靠老戏骨张力十足,可整条主线无关法律公正,只有政商钱,有些剧情处理得当(控方律师),可惜以后没有这种片了。
导演很勤力 在他自己的TVB节奏里由头到尾都没掉链子
精心设置了暗线的双重镜像,本以为会走向《大卫戈尔》的殉道路,却用难以服众的皆大欢喜草草收场。最后为了过审自说自话拔高说教,却忘了理想主义尾声的达成仍然依靠资本对抗。仿佛是故意减弱悬疑性,把重心放在现实性,然而又陷入主流和黑色都浅尝辄止的尴尬,只达成了十分浅薄的映射,挺可惜的。
剧情本身的悬疑色彩较弱,对于如今的观众来说,30分钟内猜到凶手毫无难度。但是本片当然也不会是将重点放在这里,而是从无数庭辩剧就一直讨论的话题,“法律到底是不是在维护正义?”律师是要维护公平和正义,还是要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这个话题我早已有答案,也许每个人都有答案。
剧情异常简单,廖启智最后一部作品,感觉像是电影版的《律政强人》,但他的戏份远远不够。方中信则无论如何给我一种“张强”的感觉(他着西装实在太型),但剧中寻回自己初心的前段非常突兀,有点莫名其妙。
可以看,但却没有太多的新意。智叔一星,方中信一星,谭耀文一星,哈哈
律师是要争取当事人的最大利益,还是尊重当事人意愿。
10月。实际上,就真的挺无聊的,也挺离谱。
5分 很套路 前面铺垫那么多 反转的也太容易了 又是一部看开头猜得到结局系列 只可惜在现实世界里是不会这么理想的 都是权力只手遮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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