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袭白衣白裤从《巴斯特·斯克鲁格斯的歌谣》乘着歌声的翅膀飘到此地隐居,赔命为跃跃欲试的“生姜”演示了江湖玩命的“老姜”风范,树林里探头探脑的决斗舞步表演得惟妙惟肖。
给满分了,非常喜欢西部片,一看开头就知道结尾,但是这个片子还是非常让人惊喜,不输经典,西部片里程上,又一个让人不的不提的一部片子,非常喜欢
我要是做混蛋,就做纯粹的那种。因为,首先,我是个纯粹的人。
丘岭风光,沉着冷静的农民亨利,看起来,好。
以及,老亨利年轻的故事太简略了,没看明白
有什么呢只有钱你信不信
熊孩子穿越来的吗 格格不入啊 怎么长大的啊
快意恩仇的江湖又回来了。在蛮荒的时代,弱肉强食,当决定放下屠刀重新作人,在那荒野深处,可谁知,一次的恻隐之心,却又把自己拉回到江湖,如果一直凶残下去,会如何?江湖中闻风丧胆?拯救自己,和拯救他人,在蛮荒的江湖,有时候就是生死的抉择。好久没看过这么这么爽快的片子了!
非常现代的西部片拍法,那种现代社会对老西部的迷之憧憬挥散不去,反应到电影里最具象化的表现就是儿子和父亲的矛盾冲突了。不过拍法虽然是现代西部,但依旧没有创新,甚至连构图都和近几年的西部片无差。比利小子的梗玩到现在。
是我不熟悉的领域所以会格外觉得痛快。前面剧情让人犯困,后面枪战觉得过瘾。儿子的戏份向我展示了一个镖客的选择,觉得很启悟。
这电影前半部分多不错,干净利落,败笔全在最后的反转啊。①老亨利前面杀人那么的干脆利落,怎么会被一个受伤的翻拍追着给击伤了?枪战之后,居然放松了警惕,跟人设不符啊。②最后才发现那人胳膊上有标志。说明,老亨利以前就知道黑社会的人身上总有一些什么奇怪的标志的。那么,作为江湖老手,刚把这个人救回来的时候,难道不应该对其全身进行检查吗?如此警惕性高的人,居然被忽悠了。。③前面杀人的片段确实看得很爽,也把老亨利的人设给立住了,但后面的死实在的窝囊透顶了。。④既然老亨利都已经放弃江湖恩怨十几年了,打算安享晚年了,从他不让儿子学习射击就可以看出来,不想参合进江湖恩怨之中,那是铁了心的,为何开始还会去救那个人呢???⑤老亨利如此厉害的人设,养了这么一个白痴一样的儿子?
难得现在还能看到一部如此舒缓古典的西部片。虽然剧情和场景都简单了些,和《新豪勇七蛟龙》这样的当代西部动作大片相去甚远,但骨子里的悲怆气息与东木老爷子的《不可饶恕》如出一辙
他以一当十仿佛年轻的模样
剧情有点相似 到走出了另一种方式 或许是亲情的温服让人为之改变 也为之有所牵挂
老亨利是比利小子,最后击退来者,发现受伤男人手上的标志,原来是同伙,反被枪杀,儿子杀了受伤男人
很西部,好剧本,好镜头,也没有zzzq没有女没有尼,除了剧情为了镜头艺术感稍有点拖沓,整片都是很好的,全篇bgm使用率非常低,而且配乐慢很忧伤气氛烘托比起那些动不动辉煌到飞起的配乐真的要好很多,少油少盐越清淡才是难得
余太太听我一句
很多人把宏大叙事拍的格局拉胯,该片反之
好久没有。
剧情有点相似 到走出了另一种方式 或许是亲情的温服让人为之改变 也为之有所牵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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