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介绍

  格雷姆(西蒙·佩吉 Simon Pegg 饰)与克莱夫(尼克·弗罗斯特 Nick Frost 饰)是一对来自英国的极客好友,每天生活中充斥着外星人事件、漫画故事、科幻点子,今次又跑到美国来参加漫展,顺道探访外星人爱好者圣地:内华达州51区,没想到在路上偶遇一个真正的外星  人——60年前被困在地球,又被科研基地囚禁研究,而今终于逃出来的保罗(塞斯·罗根 Seth Rogen 配音)。不出所料的是,保罗长得一副ET样,超能力一流,而出乎他们意料的是,保罗是个满口美式俏皮话和脏话的“痞子”外星人,三个难兄难弟走上“帮保罗回家”的路途,后面紧追不舍的是国土安全局探员佐尔(杰森·贝特曼 Jason Bateman 饰)和他的笨搭档,一心想抓保罗回研究基地……
  本片是英国金牌喜剧搭档西蒙·佩吉和尼克·弗罗斯特继《僵尸肖恩》和《热血警探》之后再度爆笑合作。

评论:

  • 卫裕峰 2小时前 :

    林漫威老师咋还客串了个厨子lol 说的波多黎各语吗???? (加菲演得很好诶…………他进步好多🥺 (冬天穿多点再去后门谈恋爱吧,,,,求求,,,不愿再代,,,,,,,,,,😇

  • 卫华 2小时前 :

    诺大可发挥空间最后却靠LGBT故事来燃情。

  • 厍欣畅 9小时前 :

    johnny wants to hide

  • 乔新雨 1小时前 :

    加菲绝对是联合国认定的阳光大男孩,感染力很强,能看出他用了一百二十分的情感在演绎。 “牢笼还是翅膀,去问飞鸟吧。是恐惧还是爱 ,别说出答案,行动远胜于言语。”这部电影是献给35岁的乔纳森最好的礼物。

  • 化飞英 0小时前 :

    非常无趣,只剩导演的一腔热情。加菲演技有点过誉,他适合演自带圣光的角色,某些时刻很动人,但没有辨识度,和其他形象没什么区别(如《血战钢锯岭》)。歌不好听,因为Larson的那首Come to Your Senses勉强给及格分吧。

  • 历锦文 8小时前 :

    削弱了我对歌舞片的好感,以自我(梦想)为中心的人,他的身上并没有光。相反,该片不断用29岁奔三的年龄焦虑来表达逐梦的急迫,急到好像有躁狂症一样,没有与梦想和衰老和解的追梦人,狭隘到令人疲倦。所以我无法被他激励,他也不是好的榜样。

  • 关凌文 6小时前 :

    看到一个充满自由、激情和才华的灵魂!这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命运啊。表现忙碌焦躁的周日餐馆和与女友吵架的两段好精彩,尽显音乐剧的魅力。在对创作背景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吉屋出租》的音乐就能打动我,真的非常了不起!

  • 宝彤云 2小时前 :

    天分、努力还有运气,尤其是运气,才造就了全世界也挑不出十位的大师。PS:奥斯卡瞎了眼,谢谢

  • 仰宾实 2小时前 :

    不错啊,不过可能更多才华来自原版音乐剧?加菲我觉得演的很好,艺术家的癫狂,还有一点可爱。不要看到一点不太写实的表演就说演的太过,是适配电影风格的。

  • 博辰 5小时前 :

    就不得不承认

  • 振初 4小时前 :

    其实我先看了倒数时刻的音乐剧,然后完全没看进去…这个改编已经很强了,Sunday那首歌全是彩蛋。顺便赞同那句人人都爱Sondeheim(跑偏了。我最最最感动的应该是最后那段电话留言,真的是Sondheim自己录好了发给LMM的,哭了

  • 卫园林 0小时前 :

    Rylee 推荐,她说一定要去看,真的既好看又好听!比同为音乐剧形式的《爱乐之城》更合我的胃口。根据真人真事改编,90年代纽约籍籍无名的音乐剧作曲家站在现实和梦想边缘摇晃。我好几次听着电影里的音乐剧台词着了迷,仿佛在唱我自己。歌舞和音乐的融入并不突兀,反而让电影更充满了想象力、更沉浸式的走入了这位才华横溢又郁郁不得志的作曲家的内心世界。看到最后说,John 在35岁死于突发性动脉瘤,他没能见证自己的作品在百老汇连续12年上演的辉煌,这时我才明白电影名《Tick,Tick…Boom!》的意义,「它以久违的歌舞片的形式倒数了Jon真正迈入三十岁的大门前那些分秒必争所谓人生的成就与意义的时刻,而它们真的那么值得分秒必争么?Come On!有意义的事情太多了,你做过的,即将打算要做的,和那些没做成的,哪件不是呢?」天才始终都是孤独的。

  • 吕思雅 2小时前 :

    这么点破事拖了两小时,歌挺好听的

  • 咸德本 2小时前 :

    【3.0】观影最大的障碍在于,这个传记片主人公的心路历程和生平事迹于我而言毫无吸引力,所以LMM给再多花哨的歌舞剧表演形式也是白费力气。

  • 吴冰真 9小时前 :

    johnny wants to hide

  • 仆夏容 8小时前 :

    有时候觉得电影评论真是残酷,明明是真事但放到电影维度就是稀烂,也跟导演选取桥段有关吧。精彩之处在于用三空间连一个唱段,典型就是与好友离别那段。其实除了最后一首,所有歌我都喜欢,尤其女友吵架的那段声情并茂

  • 巫映安 2小时前 :

    PS:喜欢里面那个头发剃的方方正正的黑人兄弟,唱的挺有感觉的。

  • 东门成化 8小时前 :

    承认自己没有才华

  • 万俟春芳 0小时前 :

    艺术家特有的脆弱敏感和理想主义 jon是千千万万个纽约看似光鲜的人儿们 名为艺术做着餐厅侍者的工作 这是一种让我警醒的生活 但隐约还是有种意志 盲信 被痛苦敲打却不愿意彻底迈入舒适区 却时时需要placebo 最让我难忘的场景是jon在focus brainstorming 旁边一群正襟危坐的套装男女给出一些毫无创意的假正经点子 而jon的思绪飘到窗外 就是那一刻你明白公众宣扬的每样好东西都要有一定的欺骗性 灵性被商业思维淹没 平庸被普罗大众拥戴 你瞬间长大/workshop前一晚写歌 拖着电费账单怒吼 水池子里的脏碟子和逼仄厕所里的黄色杂志和猫砂 编剧也是太懂nfp/无论如何要保持健康啊!高产才有希望 jon larson和宫崎骏我选宫崎骏

  • 卫东 0小时前 :

    论游泳的重要性;叙述挺有意思,剪辑手法让故事生动有趣,节奏流畅。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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