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 蒂姆·布雷克·尼尔才看的,小格局西部片,没想到他的真实身份是。。。。
极具天赋的文艺青年的幻灭之路。在他摸清了巴黎新闻界的些许皮毛之后,一度曾十分自负的认为自己拥有了全世界,而在那短暂的虚荣巅峰之后,他为自己的狂妄付出了代价。巴黎从未向谁真正敞开尊贵的大门,盛宴之下,满目疮痍,人人都是小丑,人人皆为蝼蚁。这是200年前的巴黎,也是现在。
不愧是巴尔扎克超越时代的作品,电影的改编使其对新闻界的批评更为集中化。在这个网红遍地,附庸风雅,趋炎附势,理想幻灭的世界里,如今依旧有现实意义。
最后lucien回归家乡的样子,就是10年后的我
「对吕西安来说,这一切都开始于纸上的墨水和对美人的爱。」
并没有看过原著,还是鼓起勇气来把这部两个半小时的片子看完了。完全不闷,比想象的好看。讲的是一个年轻的外省诗人随贵妇情人进入巴黎、被丢下于是转行做小报记者、借助各路朋友敌人摸爬滚打逐渐声名鹊起、企图重新获得贵族头衔最终彻底幻灭的经历。复辟时期的巴黎这个宏大的历史画卷表现得非常迷人:剧院、报纸、出版人、富商、贵族、王室之间的各种勾当,寥寥几个场景就展现地一清二楚。对话非常辛辣(应该是巴尔扎克的功劳)让人印象深刻。此外导演应该是有意加了一些指射当下的元素吸引观众。
我想到了所有那些在觉醒之后,必须找到内在力量的人。——幻灭
巴黎的新闻业√美则美矣,太过于冗长,沉浸感不够!
2.5 // 旁白在给我解读电影内容,念两个半小时的旁白不如我直接去看原著,完全失去电影的意义 ps: 旁白内容是好的,读得想直接看原著
神枪手匪徒亨利·麦卡蒂妻子死后与儿子怀亚特独自在俄克拉荷马州切克沙镇从事农业养殖猪。1906年一天,妻子的哥哥艾尔·霍布斯过来帮忙,艾尔走后,父子屠宰猪,这时远处走来一匹母马且马鞍有血迹。于是循着血迹找到一昏迷受伤的男子,旁边有手枪和装满钱的皮包意识到是劫匪。救走男子后第二天去找医生且途中遇到3个寻伤者的骑警萨姆等3人。亨利回家,伤者称是堪萨斯州贝克斯特斯普陵镇警察,而3个骑警是假的。于是亨利赶走萨姆等人。萨姆让达根监视亨利,但夜间达根袭击亨利被打死。第三天萨姆绑架了艾尔并从镇上雇了几个枪手。萨姆开枪打死艾尔,亨利愤怒还击将萨姆等人一一打死。替柯里包扎伤口发现其胳膊有囚犯烙印而被柯里开枪击倒,怀亚特开枪打死柯里。原来黑警柯里与萨姆匪徒一起合伙打劫银行,萨姆欲杀柯里灭口时,柯里抢走了钱袋……
“优秀骄傲的骑士,毫不畏惧也毫无原则,以不诚实、假新闻和广告的名义,我为你受洗,成为记者。”
尽管老亨利归隐多年,但你大爷还是你大爷。标准的西部套路,迷惑的对手身份是亮点,只是没有足够的过瘾。蒂姆·布雷克在《巴斯特·斯克鲁格斯的歌谣》之后,神气范儿依然很正。
放在当年,这部戏剧肯定很有洞见,但在今天,两个半小时很难熬。
解说//软饭男靠富婆奋斗的一生,居然不是老电影,价值观很倒胃口;男主靠傍文青老夫人来到巴黎,结果老夫人自顾不暇嫌他丢人一脚踹开;随后男主便像退婚流的萧炎一样发愤图强迎娶白穷美走上人生巅峰(小报)成功完成打脸剧情,在最璀璨的时刻,贵族戏耍他,小报倒闭了,女友死去了,穷小子终究是幻灭
小人物的宏大叙事,内幕真多啊!不愧是巴尔扎克
男主从无名到兴盛再到没落,拍得还可以,但故事本身并不怎么吸引人~
等到揭露大前提,就必须要面对这个创作本身的问题。不过整体上对老式西部故事的气质把控还是挺不错的。
空虚的人生故事被很充实地表达了出来,吕西安和他的女伴们都有一颗赤诚的灵魂
服化道太差了,把当时巴黎上流社会拍的太寒酸了
很扎实,而且很好看(重点)。能从旁白中窥出原著的魅力,勾引你去读巴尔扎克的那种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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