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你和他能看到远山似黑犬,所以你带我成长,我也笃定我能带他成长。前者是相拥在一块毯子里救我性命的力量,后者却是让我亲手编织致命绳索的力量。
Jane Campion到底怎么获得Gilles Jacob万千宠爱的,小说这么多信息都想放进来结果啥都没说清楚,浪费了Benedict Cumberbatch和Jesse Plemons这么好的表演,唯一优点也就是节奏了,人物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画面乱成一团,故事没劲就猛塞音乐。Thomasin McKenzie怎么哪儿都有她?
试问苍天饶过谁,磨刀霍霍向猪羊。
罕见的题材。讲述少年人的残酷。具体就是残酷的少年人杀死了长大成人的残酷少年。片子极闷,音乐是加分项,一直在暗示事情不妙。《断背山》后传。
好几处摄影和片段简直不能再美了~
深柜人士活得最挣扎,也最容易被人利用。卷福屁股加一星。
典型学院派电影,极度需要耐心才能看完,对普通观众极不友好
似乎什麼都沒發生,底下卻暗流湧動,情緒比情節更吸引人。期待情感最後走向更曖昧與複雜,最怕的是故事往類型方向發展,想不到最後真的是復仇殺人,不禁索然無味。
总体是高级的,细节上有点故弄玄虚。邓斯特和肥版戴萌冰血暴之后又演了一回夫妻,简直了。
女导演的细腻柔韧见微知著无形中加深了这部片子的力量感,故事背景、发生区域都非常男性化,通过不露声色的艺术观对抗,游牧生活的点滴,男性压倒女性,直男压倒“娘炮”的共通世界。片子全程没有什么过激情节却处处透着情欲和张力,调度很厉害。
一大家人一起看的,我说是奥巴马的年度推荐之一,Ricky一看是西部片说他爸应该可以看,我一乐说你注意到了同性的标签吗哈哈哈。结果只有我一个人喜欢,其他人有的心不在焉嫌节奏太慢,有的干脆就睡着了......我真是太喜欢了!压抑的节奏广袤的影像出色的配乐和演技,在最后的十几分钟推向高潮。同抽一支烟的那一幕张力太足了!之后刷了很久影评,发现了更多之前没注意的细节和隐喻,更加喜欢了。Jesse Plemons现实中和片子一样,平平无奇的长相但抱得美人归,两口子演得真好! BC演得也真绝了!
对这片缓缓打出一个? 另外这个角色完全就是个马修麦康纳式的角色,卷福来演属实跳戏了是
【3.0】最失败的地方在于坎皮恩把菲尔的角色个性塑造得太过外化,不管是对弟妹的百般刁难折磨,还是对侄子起初的玩笑以及后来的爱慕,都证明了他的喜怒哀乐是藏不住的。所以影片的最后,菲尔的死亡更像是一场确凿的“被暗算”,而不是“伪装成被暗算的自我献身”,而后者才可能让人物关系超越简单的欲望与征服。
天呐 有必要在现在这个时代刻画这样一个故事吗?太狠了。而且如此扭曲人性的故事有必要拍来给大众观赏吗?原著小说背景是在印第安人和犹太人的黑色背景下还情有可原,现在时代环境下不知道改一改?
非常无聊的电影。就这样容易弄死了卷福?小男孩gay里gay气的居然这么狠毒,他妈也神神化化的,胖呆蒙也是傻乎乎的。
这应该算得上是完美犯罪了,影片的细节很好,最后一刻死者出现的时候,前面的所有细节一下子涌上来,有点后知后觉的明白了一切。两边的角度,各有各的可怜,也各有各的可恨。
就像福柯的微观历史观中指出的那样:疯癫者并不是病理性的人,而是被历史环境塑造的“话术”,天才与疯子的相同之处在于原始的“激情”。在尼采主义者的眼光下,野性是生命力的象征,影片中呈现的是“激情”与“现代性”的对抗,人物表面上是符号,但也被赋予其矛盾的特质(内在的同性倾向)。结尾处欲望本能后的欺骗,是理性文明的胜利,激情随着“皮革”这一原始的野蛮时代的意象消失殆尽。人成为了认识世界的主体,理性又重新将人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传统的男性气质(西部牛仔)被现代(或资本)气质所替代。那么最初的生命力又该走向何处?只是被理性驯服,然后欺瞒式的死亡罢了。
温柔一刀 | 我想看完后大家都会有两个疑问:男孩是故意的么?犬之力是什么?要没有最后男孩戴手套玩绳套这一幕,估计第一个可能是还个悬疑。毕竟父母刚从叔叔的葬礼上回来,验尸官都只是在怀疑炭疽而已,而男孩已然知道问题出在哪里。答案显而易见。犬之力的解释按百度说法:电影里那句话是出自圣经,犬之力是象征异己的、毁灭性的力量。 | 改编自托马斯·萨维奇的同名小说
跟The World to Come一样缓慢的笔调,一个在美国东北一个在西北,一个是被男权压迫的女性惺惺惜惺惺,一个是身为男子必须要呈现出男性气概,因为恐同而刻意强调自己的臭男人魅力。两个片子连起来看,都被男性气概给害了。
本以为是讲...没想到其实是讲... 本尼拼了命去演,结果最后输给了小孩。镜头干净,情绪渐近,就是看到最后观众总觉得被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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