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的教训告诉我们,活在旧西部,不义之财不碰白不碰,太机灵的人能不救就别救,多一门语言可以救命!有孩子就让他早一点学一门防身术吧!
男人的咆哮,生死予夺的枪声。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Who I am ? I am nobody.
虽然慢热,但人物塑造都很一般啊,情节发展也比较简单
画面的气质比想象中没有那么西部片,至少地点放在西部。
笑死个人,一个冷门电影的短评还有人复制粘贴,给你俩点赞,让复制粘贴的火出圈。
有感情,但太少了。缺少英雄暮年的悲情,突兀地被杀像是被强加给的悲剧,而不是不可饶恕那样出于自身的迟暮,自然而然的悲情。
不相信救赎的杀手,养大了方圆一百里唯一不会打枪的男孩子。后来他学会了。
就电影本身来讲,已经够完美了。但就大众的审美偏好来讲,有点过于平淡,典型的七分电影。
虽然是故事比较简单,场景也比较单调的一部西部片,但拍的还不错。这个年老单薄的农夫就是江湖传说的比利小子,在关键时刻拔枪射击,以一当十干脆利落。情节最后的反转也让他失去了生命,救了不该救的人,双方原来都不是好人。最后,本不甘于平淡的小儿子也持枪跨马,走出小屋,融入了西部苍茫的天地。
亨利的话把整部电影升华了一个层次
很纠结,喜欢西部,气质拍的很对味,但是故事过于太简单太老生常谈,你要说它是化简又好像有陈词滥调之嫌。不过比前两天看的《复仇之渊》舒服太多了。
信仰亦然躺平在元宇宙的黑海里。
搜了一下还真有billy the kid这个人
I dont believe in redemption.the world is change ,it's a place i dont belong in no more...结局的感叹像极了荒野大镖客救赎中对亚瑟摩根的总结。时代在前进,西部枪手成为了历史符号。
Who I am ? I am nobody.
搜了一下还真有billy the kid这个人
等我死后,你会听到很多关于我的事情,其中很多都不是真的,我自己也不知道我是谁了……当你第一次开枪的时候,你就从此打开了完全不同的门……
课代表:即使你是成名已久,业界专家,金盆洗手的大佬,还是要谨记,没事别做烂好人,不要多管闲事
这就是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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