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因为这个名字,都不想看洪常秀了。像他这样拍电影,一个月能拍六个。吃饭时过爆,捧花时虚焦……最低级的错误都没有人提了。片尾转彩色更是用烂了。
让所有高度戏剧化的电影叙事消解于庸常极简的日常对话,早已忽略观者的感受,他们只是沉浸在喜欢的艺术创作方式中顺带炫耀羡煞旁人的爱情。
除了是缪斯的原因,因为无法再拍其他导演的电影,洪尚秀才反复地拍摄金敏喜吧。(他也应该是惋惜的
洪尚秀、洪尚秀、洪尚秀 他的名字叫洪尚秀
偷偷从别人碗里舀一勺吃,反复模拟某句话的手语,醉酒后在餐桌上换个睡觉的姿势,在没有人的走廊里摆出酷的样子,摆弄花草与叶,相比洪的创作理念,还是这些平凡的肢体动作更具影像的余味。
就是一群人互相围着各种话题聊了一个半小时,几乎没有情节的起伏,摄影机也基本上没有动过几次。感觉洪导的想法挺有趣的,拍的应该是他和金敏喜的日常状态。又觉得他这样拍的真的对观众很极端,极具私人性。也算是很特别的观影体验了,看几个人从头说到尾,自己也深深陷进这样的影像中了。
惊喜的点:口罩和电子烟 这两个很当下的元素被顺势平移到了电影里,因为影片中戴口罩这一举动几乎没有任何叙事上的作用,但老洪没有回避反而保留了,让我很意外。
尽管曾经只有过一夜春光,大胡子诗人才是小说家的创作灵感吧,不然在酒桌上一直制止人家剧透干嘛呢,各有各的脑回路,各有各的故事,小说家的故事难道长在诗人大脑里!
聊天🈶️推拉🈶️吃饭🈶️喝酒🈶️金敏喜🈶️夸金敏喜漂亮🈶️。今年份洪尚秀done👌🏻
很難說什麽,因為太愛了。洪導,我精神上的父親,我會像您一樣生活,像您一樣寫作。
—对
一句诗意的话,成为手语;在高楼看风景,走向所看的风景;今天是什么日子,接连遇到过去的人;天气很暖和,像是春天;她的人生,不是“牺牲”;和喜欢的人拍电影;酒逢知己饮。
很显然,这是一部个人化色彩极其浓烈的作者电影,旁若无人,没有在乎观众的需求,表面上是小说家的创作价值取向,其实就是洪尚秀的电影宣言,喜欢的人会完全被这种形式驯服,厌弃者则毫不迟疑地放弃观看。
有时我会觉得,洪常秀已经抛弃了语言(这种喋喋不休的韩国格律),语言只是动作的尴尬之际下意识流出的东西,并不重要,和他的镜头一样,完全平铺,观众自行攫取。重要的只是关系、关系里的尴尬、和尴尬过后松绑之一瞬的真实。但这部的真实直接僭越了,已经从前作难以预测的偶然行为变成整个叙事的扳机,结构也连带着消融了,演员也由此松脱了,连那种执拗的自反都变得温暖了,这是一部真正粘连着洪片余温的“新作”。(还有,过曝就一定是技术错误吗。
不知道该打几星,两星四星似乎都很合适。行了行了,知道你们很甜蜜了,下一个。
现实小说家的才智不是编一个精彩的故事,而是把最乏味的故事也能讲得引人入胜动人心弦,就像梵高画的那双旧鞋子,关键不在题材,而是艺术。这部电影不能说非常乏味,也是常规乏味。
字幕结束后那一场戏,顿然阴冷,想起早期的他。
对洪作品不感冒,但他好爱她,最后几分钟镜头里的她堪称爱意溢出银幕。每个导演/文青都该跟洪学谈恋爱。
今天在Lincoln center的secret screening上果然看到了 等於是手把手教學洪式電影是如何製作的 很坦誠 也幽默感十足 / 觀影前的intro講到這裡面有金敏喜演藝生涯中最愛的鏡頭 很明顯 很恩愛 很動人 在愛中的小動物的眼睛
和《在你面前》几乎一样的结构,在重逢与新识中,一个女人回到自己的过往,想用电影拍摄下此刻的生活,直至电影和生活再无区别。故事最后会告诉你,其实这部电影本身即是她完成的作品。片尾金敏喜捧花的一场,是所有作品中见过最真的情感流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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