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是很能体会Michael的,我也不过是一个理想败倒在生活面前的人。向生活服了软,听了劝,平平淡淡,循规蹈矩生活一场。不再觉得从事自己喜欢的行业就是一件幸福的事,大抵是聊胜于无的安慰多于喜好带来的幸福,也似乎可以理所当然为自己并不出众的天赋而开脱。
根本看不下去,太流水账了,剧情非常俗套,歌舞完全嗨不起来。
今年的爱乐之城,加菲的个人秀。同是又唱又跳,这部更注重唱,更偏生活,个人传记。如果爱乐之城男主是加菲,如果这部女主是石头姐,会不会更好,CP粉的怨念太可怕了
导演从一开始就很想呈现一种又燃又爆炸的氛围,但我从头到尾都没燃起来,甚至有点不耐烦。首先29岁的巨婴真的有点讨人嫌,虽然他真的很有才华啦但跟这种人相处一定会非常累;其次全片把当时的政治环境和酷儿群体的遭遇变成模糊的背景板,我觉得很不可,有好几次明明已经可以把叙事切进去了,又突然生生拔出来,回归最传统的励志叙事,我觉得这极大削弱了故事本身的层次。我不是说这部电影不够励志,是最终呈现出来的这份励志非常单薄,是“年度十大励志人物小传”的那种单薄。而且作为一个顺性别白人直男来说,29岁有什么好焦虑的?对成功的执念太深了啦……另外,太浪费Mj Rodriguez了,就不能多加点戏?
传记电影不容易过脑
本片是林-曼努尔·米兰达的导演处女作,可以看做是不那么浪漫的《爱乐之城》。
林-曼努尔·米兰达的过人之处在于,他能以完全电影化的手段去拍摄他挚爱的音乐剧领域,视听技巧和情感表达都完全不像一位新电影导演,很是纯熟。而叙事中对90年代同性群体和艾滋病恐慌的处理,看似蜻蜓点水,却有着发自心底的关注与重视。当然,剧本编排若能更脱离学院派,更放飞自我,一定会更好。安德鲁·加菲尔德、罗宾·德·齐泽斯的表演完成度不俗。
如果你不了解吉屋出租以及背后的作者你就无法共鸣,去了解一下百老汇的传奇人物和作品吧,这个还是有点小众了。但个人观感还是很好的,我还是喜欢早午餐那一曲,太炫了。
Jon的第一场试片会结束后,好评如潮但无人投资,他问经纪人“那我现在该怎么办?”,经纪人说“写下一部,写完了就再写一部,一直投稿直到有回应为止,这是大多数剧作家的宿命。”有才华的人终将被看到,需要的是时间和耐心。只不过除了这段,全片剧情和音乐都不怎么打动人,不及影片最后Jonathan Larson本人的影像有感染力。
"you start writing the next one, and after you finish that one, you start on the next, and on and on, that's what it is to be a writer."
我大概是对音乐剧电影免疫了,影评人评价这么好的电影也没觉得多好看😅。上次给我惊喜的音乐剧电影还是《巴黎小情歌》,可以看20遍。
年度歌舞好片,加菲尔德也很适合这个角色,虽然是音乐家的传记片,但是每个人都能从中看到自己的影子。这种年龄焦虑、事业焦虑、同龄人焦虑三管齐下的状态也正是无数人深陷其中的,尝试追求着自己理想的生活方式,但频频精神内耗自我怀疑。
一开场Jon Larson介绍自己是音乐剧编剧时声称one of the last my species,到如今LMM把他的故事搬上银幕,this movie is a love letter from one Musical-theater writer to another.
音乐浇灌梦想,梦想照亮生活。一段音乐剧式的传记人生,是穿透绝望黑暗的炙热色彩。慌乱失措的悲凉现实,乐此不疲的痴迷不悟,八年追梦仍旧没有回响,一片狼藉却也未寻得慰藉。在失去的颠簸中流浪,在爱意的拥抱里哭泣,我握着手中的信念,我插着梦想的羽翼,逐渐窒息的压迫迸发出最坚毅的弧光,所有的苦涩却泛起轻盈的浪花。遗憾妆点希望,失败注解过去,一切的绚烂都簇拥于胸,却停驻不了倒数的时刻,不胜唏嘘的鲜花与掌声也无法见证成功,悲剧却生出了最坚不可摧的记忆……
作为路人粉觉得无功无过,作为音乐电影应该在镜头、艺术设计上多加功夫,电影明显更像一部舞台剧,倒是加菲的表演提升了一个档次。
加菲完全融入了角色,这一次他很用力,褒义的。
其实不如说是一部加菲的粉丝献礼片,什么都有。搞艺术的人的故事总是大同小异,总是离不开和生活中的贫穷、死生病痛较劲,总是不免在爱中错失,总是会选择放弃理想化而向商业屈服。Rent那种风格一直是我不太喜欢的,所以无法全情投入。倒还是频频戳中了。
如果和加菲前女友的《爱乐之城》对比,我可能会更喜欢这一部一点点,当然总的是差不多的。
因为与传奇伟大相去甚远
和Whiplash之间差100个La La 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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