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喜欢斯万基的故事。整体平得让人流泪,生活的疼痛根本无需刻意再去制造什么雪上加霜的冲突和意外,所有伤痕就那样无声无息地刻在身体上,人无所依,但是情感终究有所附丽。个体视角是对于丧失之痛的疗愈,群体视角是对于消费社会的反抗,“在路上“看似洒脱,其实还是夹杂了不得已而为之的无奈。🔥了很长一段时间的片子,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拍了他们不愿意拍的东西。(先看了一遍,大银幕“无依”之感应该会有很好的体验,期待引进。)
大了已经不太爱看这种消沉吧啦飘忽不定的片子了,放十年前可能比较喜欢。。想起在美国的自驾旅行,只是每一秒都是开心的
8.5/10 配乐差了点意思,片里的人也都太白了,可能因为POC的境况要更差一些吧。总体而言还是觉得挺真实的,可以relate。我常一个人去山里,一个人旅行,一个人睡在车上,担心半夜被人敲醒。我经济上当然比Fern更宽裕些,但是孤独感是相通的。我还记得一月的一个夜晚,我去海边散步,突然就下起了暴雨。我站在大岛东边的悬崖上,惊涛拍岸,风呼啸而过,雨点打在身上,我一时吓得几乎不敢动弹,但仍不愿意离开,也说不出是觉得高兴还是难过。看到有友邻说这个故事太单薄空洞,我也不知道是不是,但我感觉我的生活好像就是挺单薄空洞的,如果拍出来,大概会很无聊,会有许多长长的空镜头。我妈曾经说过我走路很慢,看着都不知道是来还是去,想到这里,我觉得一阵难过。我的确不知道。我可能都做不了nomad,我不知道可以去哪里。
视角选题立意都很好 很喜欢导演的态度 客观展现事实并尊重个人选择 一直偏好这种有意义的影片 反映现实问题并引人思考 期待导演下一部影片
Ali演的是没话说了,风景和装修也美得很。就是这故事是不是略弱。。。当然,是个很精致的小品了!
第三部作品 就已经能一窥 赵婷 本人的风格了 摄影上的别致 关注西部边缘人物 辽阔的室外远景与逼仄的室内(这里是车内)近景的结合 不得不说 视听 情绪与文本结合得相当自然 具有打动人的力量和沉浸式的体验 虽个人审美上 并不喜欢这样充满学院派范儿的影片 但还是承认其成熟后的沉稳与肉眼可见的进步 另外 配乐也是亮眼的点缀8.2
在忠於自我的路上,無人可依/無枝可依,能支撐在蕭條頹敗、只有更壞沒有最壞的當下,只能通過某種形式的不斷遊走去尋找另樣的出口,只要能扛得起外界的「主流」評價,就能實現自我認同。看這樣的影片對像我這樣的asocial真的是莫大的寬慰,知道自己在做自己的路上,不是一個人,而事實上,我們注定孤獨。En route!
“那是织女星,不过她离我们有23光年,也就是说,你现在看到的星光来自1987年才到我们这。星体爆炸朝太空放射出等离子体和原子,有些落到地球上,滋养土壤,构成地貌,现在张开右手,望向星星,因为你们手上的一些原子就来自星星,千万年前爆炸中,它们落在地球上,如今到了你们手里。”
美国精神的平淡体现,很美,很平静,让谁看了也会对这个“游牧民”群体感兴趣。你需要完全融入主角的心理才能理解到那种意境,天人合一。
部分对谈像伪纪录片,部分镜头辅以配乐像MV风光大片,挺好的题材拍成这样我认为真是一手好牌乱打。金狮奖就这?当时豆瓣9分左右的开分就这?
年老的人被迫上路,不是无家可归,是无房可归,押韵的历史,我们应该也挺容易感同身受。看到最后发现其实也不是无房可归,而是因为怀念故人。
科恩嫂如在三广中一样硬朗而深刻,脸上刀削斧刻般却很耐看。
人生最终是一场孤独的旅行,每个人只能伴一程。看了这片子,结合我自己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更能理解Home和Family的意义。珍惜身边人,珍惜结伴的每一程。
像一首隽永悠长而意犹未尽的散文诗,关于旅途、也关于人生。
看起来很舒服,隐隐之中有一股说不出来的味道。
如果一个人每天都在自残,拒绝善意,又要融入社会,却无法跟自己和解。这样的电影,即便镜头很美,配乐舒缓,看完又能感受到什么呢,意义呢?很多人都在跟海边的曼彻斯特做对比。从我个人的灼见来讲,剧情的发展,情感的张力,和人物的内心成长,都不可相提并论。同样是无法和过去和解,曼彻斯特跟人的力量非常强大,男主其实还是得到了救赎;但无依之地最后回到离开的地方,画了一个圆而已。所以中间整个电影就是导演沉醉于自我抛弃的一种美的表达吗?两星给演技。
游牧心灵对家是如何认识的,它仅仅需要占据心灵的空间吗?穿梭,零工,告别。几段配乐非常精致,好听,感动,但也消解了一些纪录片式的力量。剧情片中的纪录片语言,也是一定程度的突破。
社会矛盾这么深的故事背景不挖社会矛盾问题,我接受不了
很喜欢赵婷的镜头语言:把小小的人就直直地放在画面中央,人那么小,背景的大自然那么大。夜深人静的时候看会簌簌流泪,但白天看又会觉得人生本来就是一个人来一个人走啊,孤独是不可避免的;有些人,就像结尾写的,就是“不得不出发”,孤独的同时也获得了自洽的天人合一的自由。片中还提到了美国的社会问题和家庭关系,寥寥几笔却让人思考,整部电影真的是一部很有哲意的电影散文诗,气质绝了。
最喜欢的是她这一路的风景,那只巨大的恐龙雕像我最爱!还有在酒馆里跳舞,在清澈的湖里泡澡,去触摸古树,去爬馆打工,撸蛇喂鳄鱼吃饭,和轮胎俱乐部的老友一起谈天说地,一起看1987年的星光,遥望木星,感受原子落在手心的奇迹。还有在房车里吃炸鸡,睡在世界各地的角落,好羡慕。但是这样的生活仅仅只有勇气是无法实现的,你总要失去些什么,比如亲情与归宿......与人对话的几处我最难忘她姐姐说,你比所有人都要勇敢和诚实,有时你比我自己还要懂我。啊!!我觉得我还是算了。我做不到不告而别,做不到狠心,我总会回来,虽然我对外称作孤狼,但我(暂时)仍是懦弱的凡人。还有她和戴夫不告而别,在他家客厅的小椅子上坐着,又轻手轻脚地走,哎我以后如果离家出走肯定会模仿一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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