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的英文又叫 fiction 小说家的电影中的婚礼大概也是洪常秀与金敏喜的 fictive mariage 穿过镜头交换真心/誓言这一幕堪称电影诞生之初的呢喃(卢米埃尔兄弟)在百年后的回响 虚构中的虚构藏着人所以被感动的奥秘
洪现在真的有种铅华落尽的意思了,片子里的几个知识分子几乎都是他自身各个时期自我的投射,而聊到的关于那部电影,关于杜撰下的真实,则用来揭露整个片子要表达的:我给你们看了很多个我,我一直在自省一直在矛盾,但很多事我已经放下了,我现在就知道一件事,我爱金敏喜。
终于有了现实与操盘手的对话,算是洪老师最大的突破了,被那句互相的我爱你所感动,原来爱就是这么的普通,而他们的电影也正是他们的生活,他们的生活又恰恰好是他们的电影,这便是爱的力量,也是电影所表达出来的爱意以及对电影的爱。挺好!
除了是缪斯的原因,因为无法再拍其他导演的电影,洪尚秀才反复地拍摄金敏喜吧。(他也应该是惋惜的
太沉闷了,台词太密集了,我跟不上节奏。全片黑白,最后有了色彩,还是有色彩看起来舒服很多。太文艺太诗意,对我来说难以get。
洪常秀是想说:我电影里,关于戏里戏外演职服化道的一切,都必须是我的私人最爱。换句话说,作者电影的导演们,从不接受公私之分的讨论(金敏喜点了个赞)。
那些尬住的留白和笑着的化解,那些见面前的犹豫不决,见面后的进退失据,这一切不就是他电影的意义吗?不就是我们生活里的真实写照吗?
通过在无形式(现代)中不懈寻找形式以及星星点点的由阅历与灵感所相交而成的哲思,洪尚秀先生自然知道在现实中找到与在现实中放弃之区别,亦即如果可以表述为:将爱情当作事业与将事业当作爱情,
“偶然”与“想象”!这一部洪将观众视点置于更高的上帝角度,让必然先于偶然存于观者认知,却又反向迸发出胜于单纯偶然的魅力,于是我们看到:金敏喜与小说家的见面是出于小说家通过镜头观察的偶然前提下时空与物件(导演夫妇)缺一不可而造成的必然,而当两人吃饭时洪将敏喜的电话内容公开给观众,这时观众与敏喜的角色融合,在局外的小说家即将迎来一个归于电影开始的偶然,于是电影结构回到开始,直至敏喜入睡而跳入另一个亦虚亦实的“想象”时空,一直延伸到最后轻盈浪漫的短片,以纪录视角模糊电影与真实,洪在镜头后与敏喜示爱,这一次是置于面前公开的,对比小说家第一次高空视角的隐藏,不得不想小说家就是洪现阶段的自我指涉,而电影就是镜头前后共同创造的真实。
女性个体画像,难得看洪尚秀在电影里嘲笑自己
要是哪天我结婚了,我也要拍个这样的东西在婚礼上放!
除了省略与回旋之外,有些神来之笔。最好的是望远镜的发现,另外,就是最后段落的主观镜头,一半彩色一半黑白,金敏喜溢出来了,这已经不是电影了。但它还是电影。
很喜欢的故事 女演员采花那段让我感觉很甜蜜
还是喜欢黑白洪片,变焦和过曝都那么迷人,剪辑看似随性实则灵动;个人觉得洪的八成功力都体现在尬聊戏里,剩下两成才是那些轻巧的设计或有趣的结构。
洪尚秀的私人作品,金句不多,思虑也不再细腻,金敏喜返璞归真依旧可人。
五星给这段自省和最后的敏后。
''故事总得有点情节吧!''''我喜欢这个故事,因为真实发生过。''那咱还能说点啥呢。
即便叙事性再一次地被削弱,他仍能使每一情境保持着敞开,体验各个角色身处的当下并对此有所感悟,同时可以经由我们自身对谈论内容的理解联结起戏外的现实使其进一步的升华。一切都变得更加自由和轻松,会心一笑的时刻变得更多,更何况还有惊喜的秀恩爱环节。
第一次喜欢洪常秀。大概是因为这部影片可能真的会吸引影迷、电影人、电影学生。影片构建的巧合与叙事的讨论非常迷人,而且情节和洪常秀与金敏喜的现实生活又有映射。特别是整体气质很自然,很舒服,很随性。
琐碎的对话和日常的相遇中体现戏剧性,玩弄叙事的虚实结构,但是无法打动我,还是看侯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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