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精彩的故事,虽然低成本,但是真的很好了。这可能就是老亨利最好的结局——至少死后有人收尸。不过他儿子终究还是杀了人,不过那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完成度很高 每个人都有强烈的人物风格 老枪手要不顾一切救那个年轻人 是对自己小时候被救的一种报恩? 这个设定与他整体出世的态度存在矛盾
中国人这个和武侠片是一个意思。但是节奏太慢
信仰亦然躺平在元宇宙的黑海里。
西部片就是血脉贲张,呼吸加快啊。
硬核,纯正,西部片该有的元素他都有了,不需要女性角色,更不需要黑人演员,就是这么纯粹,故事简单,场面火爆,摄影也是美到爆。
故事情节简单,不用太费脑,老爷告诉你老爷毕竟是老爷
再现了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的西部时代 整片可称为西部片中的《老枪》
信仰亦然躺平在元宇宙的黑海里。
这部比卷福那部西部片强,经典叙事,经典的电影母题,剧作推进的很可以,这才是合格的通俗文化的电影类型片。这才是正儿八经的西部片(结尾收的有点差),卷福那什么玩意。
他看着妻子哥哥死去
归隐枪手露峥嵘,神目如电辨恶善。
父子情这个线挺揪心,翻出枪套那个时候,故事就立起来了
他救了一个不该救的人
丘岭风光,沉着冷静的农民亨利,看起来,好。
看了半部才发现男主是《巴斯特·斯克鲁格斯的歌谣》里那个嚣张的小个枪手。比利小子传奇落幕,可惜儿子演技不在线,一身奶气,和粗旷的西部格格不入。
这实在是一部为老西部片迷献上的电影,无论是压力层层累积直至结尾集中爆发的经典结构,还是中正大气的影像呈现和纯男角的人物组合,都可自然勾连进过往的西部片记忆,而且其为核心情节设置的障眼法,更是瞄准西部片迷的某种自负和盲点,反转效果加倍。剧本主线陈旧但扎实,反转以及反转之后的人物最终落点,则为整个故事引出了属于自己的光彩,传奇终逝,但流淌在血液中的野性和坚韧自会顽强延续。蒂姆·布雷克·尼尔森的演绎很不错挺加分。
不废话,不矫情,不拖泥带水,就是干,太爽了
前面漫长的铺垫,甚至都感觉不到紧张,最后二十分钟突然达到高峰,手起人倒干净利落,结局令人唏嘘,还是没明讲老亨利的过往,更令人好奇背后的故事。
大隐隐于市,Billy the kid应该隐藏在城市,一望无际的农庄太容易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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