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主乔纳森在他那部传世之作《吉屋出租》首演前日去世,他的良师、一代音乐剧巨擘桑德海姆近日也与世长辞,由此本片算是双重祭奠。我以为我会哭,但是我没有。作为一个Rent粉+LMM粉,得到的却是双重失望。虽然电影有个不错的结构,将《倒数时刻》的表演现场与乔纳森的现实生活交织穿插,宛如他本人以上帝视角审视自己的创作心路、注解自己短暂的一生,但段落融合性不强,跳进跳出反而出戏,高潮缺席又令累积的小情绪溃散一地。
艺术创作者具社会责任感是好事,但请先跳出自我感动的圈子,通篇现实与理想的矛盾撞击,关于所谓的“关注社会问题”的毒品和艾滋等只存在于枝蔓当中些微带过,如果不了解Jon的生平,也很难理解他的年龄焦虑。拍摄手法和布景还是太舞台,包括加菲的表演在内重点都在于谷情绪,创作者的传记侧重在创作是无可厚非,但对于人物塑造会不会太单薄?还有最重要的,音乐真的过耳即忘,也不是不好,就是还不够。我个人是很能get那种燃烧生命为了一件事的人物或作品,但不包括这一部。
生活是音乐的不朽缪斯,音乐是生活的治愈良药,把生活唱进歌里,证明我们鲜明地活着。
歌都太好听了吧。崭新。从头到尾都是高强度、快节奏的musical和电影的深度融合,这也体现出电影这种艺术形式的延展性和包容性。一个完全靠激情驱动的剧作天才在几天内的生活切片,永葆赤子之心的单纯和赤诚,就连自己的死亡都那么富有戏剧性。当然艺术家自大妄为的臭脾气也挺让人讨厌的就是了。
就不得不承认
音乐满分 半传记形式满分
就还好吧,大部分歌都有点平,故事也不够出彩,现在的传记片都不知道拍谁能拍出新意了。。(有点觉得加菲演不了30岁的人了😭
乔纳森的经历让人心碎。八年时间潜心创作,屡战屡败,屡败屡战!但他从没放弃过梦想,拼尽全力地燃烧自己,只为了触碰心中的那道光。最终,凝结了他一生心血的《吉屋出租》成了百老汇史上最著名的音乐剧之一。然而,就在这部剧首演前一个月,上帝无情地带走了他,他才36岁都不到啊……
看完还是没有很了解Jonathan Larson
p.s. 加菲,你还有多少惊喜是朕不知道的!
但也说了凡事尽力而为
以一处音乐剧的形式讲述一个音乐剧届的传奇,恰到好处。另,也想问个问题,是不是有年龄焦虑的人都注定命途多舛?
一开场Jon Larson介绍自己是音乐剧编剧时声称one of the last my species,到如今LMM把他的故事搬上银幕,this movie is a love letter from one Musical-theater writer to another.
「音樂劇」部分密集但印象深的音樂卻不多;「電影」部分的劇情和拍法都乏善可陳,ending的友情線高潮顯然比整部戲的愛情戲要可觀得多。整部戲主要靠剪輯上舞台與戲劇的對切塑造節奏,相信做成舞台劇其實會更有感染力。
為夢想拼搏就像是沒有後路的豪賭,要麽功成名就,要麽粉身碎骨。不是所有人的努力都會被看見,主角是幸運的,但是任何人都有放棄的權利,只要不去後悔。
所以现在是白人只配和黑人做朋友,交个女友也得是有色人种。其他白人都要均匀肤色,才可以出镜?编排流畅没问题,看着尴尬症都要发作了,实在看不下去,这么高的评分,是因为歌好听吗?电影不是MV,不是唱跳拼凑,故事是什么?剧情在哪里?
赢了表演,输了情感。歌舞编排强是强,大多时间都是舞台与现实来回转换的优秀演出。 但本片跟“下限高,上限低”的万金油作品有什么实质差别吗?当然没差别,故事模板,影像表达,又亦是情绪渲染都被主创方和资本彻底锁死。 也基本跟电影里的人物所说,“引人入胜,却难以让观众跟随故事的情感主线,太多细节让我们分心,也同样难以产生共鸣。” 所以第三幕的高潮与其说是佳章倒不如说是正常发挥,毕竟[倒数时刻]本就未真正存在过,一部精彩却又扁平无奇的传记片。
Don’t know which is the worst, the music, the singing or the story #134
可能我本身就不太喜欢这种天才坚持自我的故事
由於JGL久未有新作 我宣布加菲暫列我心中談the cutest thing第一名 電影真的乏善可陳 一開始好多cg過於明顯 劇本太基本太安全了 總而言之加菲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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