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分给电影1分给题材,印度能够拍出自揭警察和司法体系伤疤的电影,就说明这个国家有他了不起的地方。电影讲述被歧视的部落男子被陷害逮捕殴打致死,他的妻子和人权律师伸张正义的案件。杰伊·比姆并不是人名,而是比姆万岁的口号,用来致敬比姆·安贝德卡尔,他为了印度种姓体系最底层的贱民阶层争取权力,是印度第一位法律部长和宪法之父。钱德鲁是印度著名人权律师,用了十年的漫长时间处理96000起案件,平均每天处理75起,对抗种姓制度、执法和司法系统。电影取材于真实案件,这个案件打了10年官司,是当地高等法院历史上最长的人权案件。主演电影的苏利耶还受到很多批评和威胁。印度有这样的杰出人物,敢于揭露自身的社会问题,这样的国家不可小觑。
印度电影传统而娴熟的叙事方式,作为电影本身来讲,称不上极其优秀,IMDB9.4也是虚高,但它贵在真实,贵在毫不遮掩地袒露自己丑陋的伤疤,最大程度地印证了艺术来源于生活这句话。相信只要历史是向前发展的,这个国家最终将消灭种姓制度。
音乐铛铛铛的往观众脸上砸,其实是降低电影现实主义力度的。
电影是强大的武器,但重要的是我们通过使用它来保护谁......
说起来,似乎没见过我国有这样的法庭电影,即便是宣传性质的也没有,一切都靠罗翔。
印度版《辩护人》。首先赞扬一下印度电影人一直以来一丝不苟的工匠精神,虽然这也可能与国情有关,但这满满当当将近三个小时的无拖沓剧情,没有一丝的多余剪辑,真是让人肃然起敬。
可怜的印度阿三,在种姓歧视的泥潭里跳不出来了,印度警察对于卑微的低种姓来说,算是流氓和强盗的混合体吧
来看看世界各国影视制作的突飞猛进!特别是印度这类第三世界国家!
从全局来看人权斗士可能永远不会完全胜利,但每一场个体的战役都是对生命价值的殊死捍卫。
有着印度特色的片长和穿插着特有的歌舞,缺点是其中的正面角色塑造过于的完美,简直不像是现实生活中的人,考虑到现实原型还在世,这种操作也可接受。片中展现的警察的粗暴做法,犹如黑社会一般的压迫底层群众,这些山区的原住民几乎没有作为人的权利,不能上学,不能投票,没有种姓与之对应的名字,这就是达特利群体的生活现实。国家有法度,警察视之无物;国家禁止歧视,底层自发的歧视。达特利们被诬陷偷窃,为其他人顶罪。国家机器竟然用酷刑折磨嫌疑人,人被活活打死,还被冠上越狱。韩国辩护人是对人zz参与权利的捍卫,印度的则是翻案,捍卫作为人的权利。本片根据真实事件改编,律师还是印共的活跃成员,长期为底层民众免费辩护,后来做到过邦最高法官,片子中删去了这个,另外作为遗孀的她并没有得到一所新的房子,希望她的生活能有所改善吧。
用力过度的水准可以和韩国掰一掰手腕,煽情太过是减分向,人物都是工具性的,最大的力量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不过也许真实比电影里的煽情更令人窒息。
我们那些冤假错案被关十几二十年的案件 有没有一个人负过责?这是一部辱华电影
真正的高贵,是即便自己社会地位高,却能深切关注社会地位低的人。
即便在最黑暗的背景下,我们也能发现人性的光芒。种姓制度是印度历史最黑暗的一部分,直到今天也仍旧在影响整个国家。Rajakannu案是一场对种姓制度的战斗,这样的战斗告诉人们:人生而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任何国家面前都不该只是一个口号,而如何才能将其实现呢,只有不断地战斗。
看起来印度的恶人还是不够“恶”,光靠毒打就逼迫明知不是罪犯的人认罪,是很有难度的。要靠威胁伤害他心爱的人,靠让他看到未来是黑暗无助,从精神上先让他降伏。我不是恶人,但悠久的历史和权谋的智慧,也会带来比起我们能察觉到更为黑暗的一面。
有的人就是为了公平正义而生的。
拯救一个苦难的家庭,维护一个部族的尊严。面对自下而上的徇私枉法和利欲熏心的人性黑暗,秉承做人的良知,铭记律师的责任,为底层的人发声,为无辜的人伸张,为人的尊严斗争,为社会不公反抗。铁肩担道义,辣手著文章。抽丝剥茧,不为所动。印度版的《辩护人》,底层人民的人权领袖。
4分给电影1分给题材,印度能够拍出自揭警察和司法体系伤疤的电影,就说明这个国家有他了不起的地方。电影讲述被歧视的部落男子被陷害逮捕殴打致死,他的妻子和人权律师伸张正义的案件。杰伊·比姆并不是人名,而是比姆万岁的口号,用来致敬比姆·安贝德卡尔,他为了印度种姓体系最底层的贱民阶层争取权力,是印度第一位法律部长和宪法之父。钱德鲁是印度著名人权律师,用了十年的漫长时间处理96000起案件,平均每天处理75起,对抗种姓制度、执法和司法系统。电影取材于真实案件,这个案件打了10年官司,是当地高等法院历史上最长的人权案件。主演电影的苏利耶还受到很多批评和威胁。印度有这样的杰出人物,敢于揭露自身的社会问题,这样的国家不可小觑。
又一个本来在我国可以生根的故事,被别国拍了出来,这是怎样的悲痛,《捕蛇者说》呜呼哀哉,又是一个为普通人发声的题材,但我们却认识不到,深度调查和RQLS都不复存在,这电影主要是题材剧情得分,拍摄方式真的不是很高明
“我相信事实。” The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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