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做人很痛苦。做鬼更加痛苦。五位平凡的新加坡人即将要面对这考验 。 这个故事围绕着五位胆小和漫无目的的鬼——羽球选手(陈泓宇)、叛逆少女(Ling Lee) 、家庭主妇(林倩萍)和两位街头饶舌(Ben Yeung和Xavier Teoh)。从中他们将体会到阴间的种种的“规矩”。 鬼摄影师(David Aw)加入调查肆虐于人类机心,制造了许多麻烦。活着的就趁机还击,所以那些鬼跑的跑逃的逃。不知不觉中反映出新加坡人比怕鬼还要怕输、更违反规矩。
印度好看的电影里恒久的话题:种姓制度!每一出悲剧故事的的发生究其原因都离不开这四个字!所以一整套社会体系里的蛀虫滋生再普遍不过.....人权,低等人他们都不配拥有的;人性,高等人他们拥有的也不会很多...P.S现在的8.7分虚高,大概是因为大众们看印度电影的数量不够
普法啊!“为了民主,我们必须是极权主义者”,印度很布尔什维克啊。
“一个人是否值得尊重,不在于他有多少才能,而是取决于他用才能去做什么。”印度版辩护人,能拍出这样的电影,值得尊敬!
如果我朝没有审查制度,一定能拍出来比印度更深刻的案例,让人们恢复对司法体系的信息
穿过层层乌云,终究看见一丝希望の曙光杰伊·比姆,值得被永远铭记的一个名字!
可惜我们无法在中国电影里看到个人对体制的诘问。
看的时候多次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看,一度以为是90年代香港cult片监狱风云。
印度版《辩护人》。首先赞扬一下印度电影人一直以来一丝不苟的工匠精神,虽然这也可能与国情有关,但这满满当当将近三个小时的无拖沓剧情,没有一丝的多余剪辑,真是让人肃然起敬。
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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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半。看片的这天网络上传开了在金奈集中营被关了三个月的中国人故事,感叹一下金奈几十年过去了也还是够黑,比剧组找的泰米尔群演的皮肤还黑。真实案件改编,在改编和拍摄手法上基本遵循了旧有方式,仰拍男主、插入拍广告短片式的人物小传、黑警和对方律师都无脑无智、法院达到了明镜高悬的公正程度、延长和反复对酷刑的拍摄等,把双方的对立关系搞得很抓马,但我相信当时实际的维权之路绝不会是主人公完全占优的开挂模式,为贱民人权奔走绝不是一条通途。反而独立监察的警察老大是本片相对丰富的角色,他既要调查案情真相,又要有反思警察作为的决心,但是有点高开低走,可惜导演没有抓住这个人物的复杂立场表达更多内容,笔墨都给案件和男主了。吐槽一下南北印度片都好喜欢下雨,一下雨就等于和解。男主真·共产主义者,原型的面相特别慈悲。
印度又一部超级震撼的电影,题材火爆,节奏把握严丝合缝,虽然带有一定的理想主义色彩,但思想性极其深刻,印度电影已经在引领世界电影的走向了。
套路不?套路!好看不?好看!还是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服不服?
最近平顶山刘玉琨事件。。。痛心
真实故事很厉害,但是电影就还是印度电影。不过印度至少现在能拍这样的故事了,而我们在一个虚构的故事里都不能说警察有黑暗面
想起之前刘庸拍的加尔各答一镜到底街景,
印度分为4个种姓,婆罗门是原人的嘴、刹帝利是原人的双臂、吠舍是原人的大腿、首陀罗是原人的脚。前面3种是征服者雅利安族,他们肤色白,主要从事脑力劳动,是统治阶级,像影片中的高等法官、高级警察、政府律师,级别越高往往肤色越白。而最后一种是印度原住民、被统治者,肤色普遍较黑,他们主要从事体力劳动,为前面3个种族服务。还有20%的人是贱民,属于不可接触者,像拉贾坎努就是来自于伊鲁拉人部落,他们原来都是印度南方的原住民,肤色最黑,他们是社会最底层,被印度所有的种姓欺负。印度宪法之父比姆拉奥就是贱民,他终身反抗种姓制度,但有人扮演甘地、尼赫鲁,就是没有扮演他的。警察们为了结案,就故意抓无辜的贱民顶罪,钱德鲁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他无法推翻印度社会根深蒂固的种姓歧视。
即使我们调侃他们“干净又卫生”,不得不说人家的电影真的很会/能拍。
振聋发聩的真实事件改编,当执法者变成犯罪者,这起印度的“秋菊打官司”的绝望在仿佛完全不现实但却确确实实发生了的理想主义微光中获得了公正。不要因为它是印度电影就小看它,用眼睛去确认吧。
印度现实题材的片子,永远在我心中有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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